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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留学生购买、租赁机动车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11-12  作者:

留学生欲在学期间购买、租赁机动摩托车、汽车,须首先取得合法有效的中国机动车驾驶证,才能够驾驶摩托车或机动车。

留学生本人须携带中国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提前到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填写《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驾驶机动车登记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和备案。已购买或租赁机动车的留学生,须持中国驾驶证和行驶证到学生事务办公室补办备案手续。

如未办理审批手续私自购买或租赁摩托车、汽车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留学生违纪处分细则》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根据2012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留学生手册第五部分《外国留学生违纪处分细则》第二章第二条,将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本周五(2012年11月23日)学院将进行留学生机动车情况检查,对于未办理相关手续者,除个人接受处罚外,机动车也将被没收,且不予以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各位留学生同学们!为了你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请你们遵守中国的交通安全法和学院的机动车租赁、购买审批备案规定,如若违反交通安全法,不遵守学院管理规定,我们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国际教育学院201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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