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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9  作者:

根据鲁教外处函【2020】51号文件通知,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受教育部委托,组织实施向海外教育机构公派教师项目。公派教师项目采取“中心”直接选派和资助国内机构选派的两种类型实施。直接选派是指:根据教育部和“中心”与国外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公派教师项目,由“中心”直接遴选派出。资助选派是指:其他国内教育机构与国外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派出教师,申请由“中心”提供资助的项目,包括孔子学院中方合作院校选派教师赴孔子学院及孔子课堂(以下所述“孔子学院”均含“孔子课堂”)任教项目。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原则遴选老师,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岗位需求见附件,也可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20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二、人员条件

1. 热爱国际中文教育,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

2. 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包括在编教师和校聘合同制教师,合同制教师必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和完成2年及以上国外汉语教学任务的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志愿者须获得硕士(含)以上学历。

4. 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志愿者须26岁(含)以上。身心健康。俄、法、德、西、阿拉伯等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含)以下。

5.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 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7. 持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申请人在报名时未持有证书的,在赴任前应获得证书。

8. 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提交材料

申请人(含中方合作院校推荐的骨干教师和非骨干教师)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孔子学院骨干教师备案表》、《2020年中方合作学校孔子院骨干教师赴外任统计表》、《2020年孔子学院中方合作校推荐非骨干教师统计表》,与推荐信一起于7月22日前提交至国际教育学院(留培楼A0217)。国际教育学院组织审查申请者提供的材料,确定人选。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办结离任结算后方可在网上申请。

关于选拔、培训、派出、待遇等其他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金光日,电话:0532-86983025,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邮箱:jso@upc.edu.cn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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