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促进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继续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外国高校汉语师范/中文院系、国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中国驻外使(领)馆等(以下简称推荐机构)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中国大学(以下简称接收院校)学习和进修汉语国际教育及相关专业。
一、资助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3.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4.年龄为16-35周岁。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
5.一学期研修项目和一学年研修项目原则上不录取3年内享受过同类奖学金的申请者。
二、招生类别及申请条件
学生类别 |
资助期限 |
入学时间 |
学习专业/课程 |
申请条件 |
一学期研修生 |
5个月 |
每年3月或9月 |
汉语言文学 |
● 有HSK(三级)180分 ● 有HSKK |
一学年研修生 |
11个月 |
每年9月 |
汉语言文学 |
● 有HSK(四级)180分 ● 有HSKK(中级)60分 |
汉语研修 |
● 有HSK(三级)210分 ● 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 |
硕士研究生 |
2年 |
每年9月 |
国际中文教育 |
● 有大学本科学历 ● 有HSK(五级)210分 ● 有HSKK(中级)60分 ● 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
注明: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3年。
三、资助内容和标准
资助内容 |
资助标准 |
学费 |
不包含教材费和旅游景点门票 |
住宿费 |
校内免费双人间住宿 校外住宿标准:700元人民币/月 |
生活费 |
一学期和一学年研修生:2500元人民币/月 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民币/月 |
综合医疗保险费 |
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一学期研修生为400元人民币/人,一学年以上标准为800元人民币/年/人。 |
注:
奖学金生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
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
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四、申请材料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4、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毕业超过一年的申请者须提交近期工作证明或无犯罪记录证明。
6、硕士生须提交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和来华学习计划(不少于800字)。
7、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8、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五、申请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cis.chinese.cn),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
第二步: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
第三步: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
第四步: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六、申请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
入学时间 |
申请截止日期 |
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 |
7月入学 |
4月15日 |
4月25日 |
9月入学 |
5月15日 |
5月25日 |
12月入学 |
9月15日 |
9月25日 |
次年3月入学 |
10月31日 |
11月10日 |
七、联系方式
1、考试与奖学金处
电话:+86-10-58595727
Email:scholarships@hanban.org
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邮编:266580
电话:+86-532-86981298 +86-532-86983201
传真:+86-532-86983125
Email:admission@up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