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教育部相关文件,来华学习时间超过六个月的留学生(含按原学习计划继续学习超过六个月的学生)需在我国大陆购买“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作为办理新学期入学注册手续的必备材料。
一、投保条件
来华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及华侨学生(华侨身份可由相关单位出具证明),凡身体健康、年龄在6-69周岁可参加本保险。
二、内容简表
保障责任 |
保险金额(元)RMB |
6—69岁(留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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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元/人·半年) |
保险费(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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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责任+意外残疾 |
100000 |
400 |
800 |
意外伤害医疗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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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疾病医疗(日费用限额600元;起付线650元以上的部分85%赔付)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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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保险 |
400000 |
注:未尽事宜以《平安附加残疾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D款)》、《平安一年期团体定期寿险》、《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平安住院门诊急诊综合团体医疗保险》、《平安住院团体医疗保险》等条款执行。
三、可垫付费用医院
1、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黄岛分院:
山东省青岛市开发区五台山路1677号 0532-82918181(总机)
2、山东省青岛市立医院:
山东省青岛市北区胶州路1号 0532-82827191(总院)
3、山东省青岛市急救中心:
山东省青岛市北区劲松三路176号 0532-88756255
4、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山东省青岛市江苏路16号 0532-82827681(总机)
5、山东省青岛市中心医院:
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四流南路127号 0532-84855192/84863506
四、网上保险支付步骤
关于保险的具体条款、保险责任、理赔方式等信息,请至网站http://www.lxbx.net查阅并下载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