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护照丢失和补办
(一) 向签证办公室报告
(二) 手写丢失经过(中英文不限)
(三) 向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递交护照复印件、201/202表复印件(签证办公室提供)、丢失经过等材料,取得《丢失证明》
(四) 凭护照丢失证明向其国家驻中国使(领)馆申请新护照
(五) 取得新护照后,递交签证办公室,补办居留许可
二、停留签证
学生因休学、退学、提前毕业但所持我校居留许可时间过长,必须改签有效期不超过一个月零次出入境有效的停留签证,停留签证到期前必须离境,不能延期及变更其他种类签证。
三、家属签证
留学生来华学习,如有随行家属,须申请私人事务S1(长期)/S2(短期)签证,中国驻外使领馆将根据留学生本人在中国学习期限给予S1或者S2签证,S1签证可变更与留学生同等有效期的居留许可,S2不可以。
学生邀请家属来华为个人行为,我校不为其家属申请签证提供邀请函等文件。来华前请准备好经中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家属来华后,我校可协助办理签证等手续。